你見過真正的地獄嗎?長春圍城、人吃人的記載與戰爭的代價

SCLIN
SCLIN
Oct 28, 2026 • 1 min read

嘴上喊打仗,容易。今天要打這個,明天要滅那個,好像戰爭只是地圖上幾根箭頭,部隊往前一推,勝利就來了。

那我問一句:城市被包圍以後,糧食進不來,老百姓出不去,你準備怎麼活?

1948年的長春圍城,最值得追問的,不只是誰打贏、誰投降,而是數十萬平民怎麼被留在城裡,又怎麼一步一步被逼進飢餓與死亡。等到軍事史開始歌頌「兵不血刃」,那些沒有飯吃、沒有退路的人,又算在誰的帳上?

這不是遙遠到無法想像的古代。那時已經有飛機、大砲、鐵路、電報,一座近代都市照樣可能在人為封鎖之下,退回最殘酷的生存狀態。

目錄

長春不是荒村,而是一座近代都市

長春曾是日本扶植的滿洲國首都,當時稱為「新京」,有行政機關、銀行、機場與都市建設。提這個背景,不是替那個政權背書,而是要說明:現代化的城市外觀,並不保證戰爭來了以後,文明還能照常運作。

1948年,長春城內有大批平民,守軍約十萬人,由國民黨第一兵團司令鄭洞國指揮。討論這場災難時,常見以約六十萬平民作為理解規模的數字,但人口基數與死亡估算都存在差異,不能把每個數字都當成精確戶口清冊。

真正可怕的是那個結構:城外有包圍的軍隊,城內有掌握武器與糧食的守軍,中間是沒有能力決定戰爭何時結束的老百姓。

誰手裡有槍,誰就比較有能力取得糧食;誰沒有組織、沒有關係、沒有資源,誰往往先被犧牲。這個道理,難道交戰雙方會不懂?

從攻城改成困城:省下的是誰的傷亡?

1948年春末,毛澤東與林彪討論攻取長春。最初的構想,是透過正面進攻解決守軍。相關作戰敘述中,曾出現預估承受約四萬人傷亡、以約十五天攻克長春的計畫。

但長春並不好打。守軍有相當戰力與裝備,攻守雙方並不是一邊拿現代武器、另一邊拿木棍的懸殊局面。強攻遭遇困難之後,戰術轉向長期圍困。

這個轉變,才是整場災難的關鍵。軍事目標不再只是突破防線,而是切斷城市維持生存的條件,讓守軍無法繼續支撐。

圍城部隊沿外圍設置工事、碉堡、戰壕、鐵絲網與障礙物,控制城內外交通。原本還可能存在的商販往來、零星物資流動,也隨封鎖收緊而被截斷。

不讓糧食進去,又限制平民出來,飢餓就不只是戰爭的附帶後果,而成了迫使城市屈服的手段。

從指揮官的角度,這或許能降低攻城部隊的損失;但問題是,少死的士兵,是否變成了多死的平民?如果只計算軍隊的傷亡,不計算居民餓死的代價,這筆帳從一開始就算錯了。

城內守軍的責任:從不准走,到搜走糧食

只追究圍城的一方,也不夠。城內的國民黨守軍,同樣握有決定居民命運的權力。

圍城初期,守軍並沒有立即讓平民大量撤離,而是限制出城。在這種局面下,居民客觀上成了與守軍綁在一起的人質:攻城可能傷及平民,圍困又會讓平民和軍隊一起挨餓。

鄭洞國最初仍寄望固守待援。長春有機場,還可能獲得空中補給;城外也有其他國民黨部隊,似乎不是完全沒有解圍的希望。

然而,隨著大房身機場失守、空中補給能力受到重創,城內糧食問題迅速惡化。接下來的糧食管制,把居民推向更危險的位置。

先限制存糧,再擴大徵收

守軍成立戰時糧食管制機構,頒布糧食管制辦法,限制市民保有的口糧,超過規定的部分由軍方接管。原先還允許家庭保留一定期間的糧食,後來又進一步搜集民間存糧。

相關敘述中,蔣介石要求收集長春居民的糧食物資,再由政府統一分配。問題不在「統一分配」四個字聽起來好不好,而在於:當城市已經缺糧,分配權又掌握在軍隊手裡,誰能保證平民吃得到?

搜糧隊挨家挨戶查找存糧,居民原本還能靠家中積存撐一段時間,如今連最後的緩衝也可能失去。

到了六月底,已有飢民衝擊糧庫、搶取糧食,並遭守軍開槍的記載。這不是一句「戰時不得已」就能帶過的事。當掌握糧食與槍械的一方,向找飯吃的居民開火,軍事秩序保住了,人的命卻被放到了哪裡?

最殘酷的夾縫:城裡不准回,城外不准走

糧荒惡化之後,守軍對居民出城的態度改變了。

一開始不准離開,後來鼓勵離開,再往後,則出現驅趕居民出城的情況。道理很冷酷:少一個人,就少一張吃飯的嘴。

但人出了城門,不代表離開了戰場。城外還有另一道封鎖線。

早期有些圍城士兵看見居民攜家帶眷、餓得不成人形,曾放人通過。相關記述也談到,上級隨後收緊紀律,禁止擅自放行。至於個別官兵是否因此遭處決,以及具體情節如何,應與已能確認的政策層次分開看待,不能把每一段流傳故事都當成定案。

可以確定要追問的,是封鎖造成的結果:當守軍把人趕出來,圍城部隊又不讓人離開,平民就被困在兩軍之間。

有敘述將被驅離者的規模估為約二十萬人。這個數字不宜當成精確統計,但它指向的是大批居民在封鎖線附近流離失所的慘況。

那是一種什麼處境?帶著孩子、扶著老人,從一個卡口走到另一個卡口,求這邊放行,再求那邊收留。往前可能遭阻攔,往後又可能被驅趕。沒有糧食,沒有穩定住處,也沒有一條明確安全的逃生路線。

相關回憶裡,有居民向士兵下跪、士兵也無力地跪下求他們不要硬闖的場面;也有母親試圖把孩子送過封鎖線,自己卻走向絕路的記述。個別細節需要逐一辨證,但它們共同指向的,不是抽象的「戰略效果」,而是人在兩道軍令之間被耗盡。

到底餓死多少人?不能假裝有一個毫無爭議的答案

長春圍城死亡人數,至今存在不同估算。常見討論中,出現過以下數字:

  • 部分官方敘述採用約五萬八千人的數字。
  • 國民黨方面的說法中,出現過約十二萬人的估算。
  • 龍應台的相關書寫採用過約三十萬人的數字。
  • 杜斌的相關著作則提出約三十七萬至四十六萬人的高估計。

這些數字的統計範圍、依據與計算方法並不一致,不能混在一起,最後挑一個最震撼的當作確定答案。城內死亡、城外封鎖地帶死亡、流亡途中死亡,是否都被算入,也會影響結果。

1948年10月24日,南京《中央日報》刊登的〈長春國軍防守經過〉,曾提出六月底至十月初,長春外圍有大量平民遺骸的說法,並估計達十五萬具以上。這是理解當時指控與敘事的重要材料,但它同時出自交戰一方的報紙,不能不經辨別就當成中立清點結果。

同樣地,「十萬守軍沒有一人餓死」這類絕對說法,也不宜直接當成已被完整證實的統計。真正應該抓住的是:軍人擁有武力與優先取得糧食的條件,而大量平民承受了極不對等的飢餓風險。

數字當然重要,死者值得被認真辨認、計算,不能因為難查就算了。但對這場災難的基本判斷,不必等到最後一位死者的身分都查清,才敢說它可怕。

人吃人的記載,為什麼連價格都出現了?

長春圍城最令人難以承受的部分,是關於食人與販售人肉的記載。

其中一項被援引的材料,是1948年9月21日中共主辦《東北日報》對八里堡一帶的報導。該報導將當地描寫為兩軍陣地交錯下的慘境,記錄人肉每斤售價二百五十萬元,並稱它已成為當時可取得食物中極便宜的一種,也提到父母吃下自己孩子的情況。

這不是可以拿來獵奇的內容。即使是當時報紙的報導,仍須區分記者實地觀察、轉述與宣傳背景;它也不能單獨證明整座城市存在同樣規模的市場,更不能因為出現買賣記載,就直接推定已有完整、穩定的供應鏈。

但這份材料至少提出了一個不能輕輕放過的問題:當食物短缺到人肉竟被寫進價格報導,城市裡的生存秩序已經崩潰到什麼程度?

二百五十萬元,不是今天的二百五十萬元

理解這個價格,必須放回戰時貨幣背景。

圍城期間,長春出現由守軍發行、以百萬元乃至更高面額計價的軍用票券。相關敘述提到百萬、五百萬、千萬、三千萬甚至億元等面額,反映的是貨幣秩序與物資供應的失衡。

因此,不能把當時的「二百五十萬元」直接換成今天對金額的直覺,也不能只看名目價格就判斷購買力。

更殘酷的不是鈔票上有多少個零,而是手上就算有錢、有首飾、有家產,也未必換得到讓一家人活下去的糧食。

不要把倖存者當成獵奇對象

飢餓會把人逼到什麼地步,是理解災難必須面對的問題。但不能因此推定,某位長春老人只要活過那個年代,就一定參與過食人。

經歷過圍城,不等於做過同一件事;某些記載存在,也不代表所有家庭都有相同經歷。對受害者與倖存者,至少要保留這點尊重。

中國歷史上,安史之亂期間的睢陽圍城,也留下張巡守城與食人的記載。把兩者放在一起,不是要替殘酷行為找藉口,而是要指出:技術可以進步,人卻仍可能被戰爭逼回極端飢餓下的處境。飛機飛在天上,不代表地上的人就有文明可依靠。

一位長春居民的回憶:家產最後換來什麼?

2009年,當時七十六歲、住在長春的沙秀傑,留下約四萬字的親歷回憶。她記述周遭家庭的死亡、路邊倒下的人,以及從有人掩埋到後來無人處理的變化。

她的回憶也談到,一張大餅起初能換金手鐲,後來甚至出現以年輕女性換取食物的情況。

個人回憶不能取代全城統計,但它能補上統計說不出的東西:當正常交換秩序瓦解,首飾不再是財富,身體與尊嚴也可能被迫成為求生籌碼。

所以,不要以為自己住在大城市、有房子、有存款,戰爭來了就比較安全。真正決定你能不能活下去的,可能是有沒有糧食、能不能離開,以及握槍的人允不允許你通過。

長春如何結束圍困:援軍無望,守軍相繼放下武器

到了十月,長春守軍的處境愈來愈難維持。突圍與恢復補給的希望未能實現,錦州失守,更使東北國民黨軍隊的整體局勢急轉直下。

錦州的意義,不只是又丟了一座城,而是長春繼續等待外援的理由遭到重擊。再守下去,究竟等誰來救?

第六十軍先改變立場

長春主要守軍包括第六十軍與新七軍。第六十軍以雲南部隊為主,由曾澤生指揮。當援救與退路愈來愈渺茫,他與解放軍方面接觸,最終於1948年10月17日率部起義。

「起義」與「投降」是帶有政治立場的不同稱呼;從軍事結果看,關鍵在於這支部隊不再替原有防線作戰。

第六十軍與新七軍原本分守長春不同區域。一方退出作戰,整座城市的防禦便不可能照舊維持。這不是簡單少了幾個據點,而是守城體系本身被拆開。

新七軍停止抵抗,鄭洞國成為最後的孤點

第六十軍改變立場之後,新七軍也走向停止抵抗。鄭洞國最後能控制的範圍,縮到兵團總部與周邊少數人員所在之處。

關於鄭洞國最後如何放下武器,歷來有訣別電報、企圖自殺、部下阻止等敘述,也有對事先協商、刻意保留體面的質疑。

這裡必須分清楚:守軍瓦解與最後停止抵抗,是戰事結果;至於現場哪些動作出於真意、哪些帶有安排,不能只憑「他若真想死就早死了」這類推論,便當成已證實的內幕。

但有一個問題不需要猜:當將領還有機會談條件、留體面、安排往後的人生時,那些早已餓死在路邊的居民,沒有任何談判機會。

「兵不血刃」的勝利,為什麼不能只看軍事帳?

從軍事效果看,長春守軍相繼停止抵抗,使共軍避免了最後階段的大規模逐街攻堅,也接收了部隊與裝備。對攻方而言,這當然有利。

但如果因此把整場長春圍城說成「不費一兵一卒」,就把前期戰鬥與漫長圍困中的代價全部抹掉了。

沒有在最後攻城時大量流血,不等於整場戰役沒有大量死人;死者沒有穿軍服,也不代表他們不算戰爭成本。

長春的結局,也常被拿來理解後來傅作義面對北平局勢時的顧慮。圍困不只威脅守軍,也威脅整座城市。長春的前例,足以讓任何守城者想到:真把一座人口更多的城市拖進長期斷糧,後果誰承擔?

不過,「北平如果被圍就一定死一百萬人」屬於反事實推估,不能寫成歷史上已發生的數字。可以說的是,避免另一場城市飢餓災難,本身就有重大的平民保護意義。

該被紀念的是人,不是只有對我方有利的死者

談長春圍城,不能只指著一邊罵完就結束。

  • 圍城一方:必須面對封鎖糧食、限制平民通行,以及明知居民挨餓仍維持圍困的責任。
  • 守城一方:必須面對限制撤離、徵收民糧、向飢民開火,以及後來驅趕居民進入危險地帶的責任。
  • 上級決策者:不能把政策後果全推給前線士兵,假裝自己只是在地圖上批准一項作戰方案。

戰爭不是法律真的消失,而是法律與保護機制可能被破壞、被踐踏。至於個別行為是否構成戰爭罪、應如何追究刑責,仍需要依當時適用法律、具體命令、證據與責任鏈判斷,不能用一句情緒性的判詞取代。

但道德上的問題並不模糊:平民不該因為沒有槍,就被當成可以慢慢耗掉的東西。

我們紀念南京大屠殺的死難者,也應認真面對長春圍城的死難者。兩者的情境與責任形態不同,不必拿來競比,更不必否定其中一場災難,才能承認另一場。

如果人的命有同等價值,紀念就不能只挑符合政黨敘事的死者。長春需要被研究、被記錄,受害者需要被悼念。不能只留下將領的功勞、投降的戲劇性,卻讓居民的死亡消失在幾行帶過的文字裡。

真正該留下的,不是仇恨,而是對戰爭的戒心

長春圍城最令人憤怒的地方,是它並不只是「沒有糧食」那麼簡單,而是糧食、道路、撤離與分配,都受交戰雙方的決策控制。

有人決定不讓糧食進來,有人決定搜走居民存糧;有人先不准走,後來又把人趕出去;有人守在封鎖線上,不讓他們離開。幾道軍令疊在一起,人的活路就沒了。

我願意用「損陰德」這種很重的話,表達對這類行為的憤怒。但歷史責任不需要靠報應故事證明,更不應延伸成對家屬的詛咒。真正要追問的,是誰下令、誰執行、誰明知後果仍不改變。

所以下次聽見有人輕鬆喊著開戰、滅國、犧牲半壁江山,先別跟著熱血。問問他:真到了糧食進不來、家人出不去的時候,你還能不能把那些口號當飯吃?

珍惜和平,不是懦弱,是知道平民一旦失去保護,代價可能慘到超出想像。

少一點把人分成敵我的狂熱,多一點把人當人的底線。長春留下的教訓,不該是下一次怎麼更有效地圍住一座城,而是怎麼不讓任何一座城,再被逼成那個樣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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